广东东莞发布2024年危废投资引导公告
,年度库存量约2.60万吨,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约为99.98%。从产生情况去看,2023年东莞市危险废弃物产生量较大的类别分别是:其他废物,占总产生量的85.89%;东莞市危险废弃物产生量较大的行业分别是33-金属制作的产品业、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及41-其他制造业,占总产生量的86.51%;东莞市危险废弃物产生量最大的镇街分别是麻涌镇、横沥镇、南城街道、东城街道、厚街镇,占总产生量的38.59%。从转移情况去看,2023年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数量为71.37万吨,其中,跨省利用处置2.59万吨,分别占比36.69%、59.68%、3.63%。总的来说,东莞市危险废物
2024年1月1日到10月31日平台转移联单多个方面数据显示,东莞市危险废物转移量为约66.81万吨,对比2023年同期56.02万吨,增加约19.24%,其中市内转移约21.26万吨(转移至收集单位3.83万吨),跨市转移约42.20万吨,跨省转移约3.35万吨,分别占比31.82%、63.16%、5.01%。转移量的较大的类别分别是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废渣、HW22含铜废物、HW49其他废物及HW34废酸,占总量的80.81%;产生量较大的行业分别是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33-金属制作的产品业、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及41-其他制造业;东莞市危险废弃物产生量最大的镇街分别为麻涌镇、横沥镇、黄江镇、东城街道办事处、虎门镇,占总量的39.55%。
根据平台年度申报数据统计,东莞市2023年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35家,以及符合豁免管理规定的利用处置单位1家,其中14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不含飞灰填埋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利用处置规模约77.16万吨/年,2023年平均利用处置负荷率约为22.40%;危险废物收集单位21家(包括新东欣公司的收集证),收集能力达到28.31万吨/年,2023年平均收集负荷率仅约14.60%。
2024年截至10月,全市共有35家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以及2家符合豁免管理规定的利用处置单位,核准收集利用处置规模达到126.12万吨/年,但因部分单位停产,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能力为111.36万吨/年,其中15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不含飞灰填埋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核准利用处置规模约79.46万吨/年(包含1家停产单位,1家部分停产单位,规模8.6万吨/年);收集贮存单位为21家(包括新东欣公司的收集证),收集能力达到27.75万吨/年(包含4家停产单位,规模6.16万吨/年)。
1. HW17类危废总产生量为19.5万吨/年(其中固废及半固态16万吨;液态3.5万吨),主要产废种类为表面处理污泥与表面处理废液,主要废物代码为336-064-17(约11.9万吨),以跨市转移为主,占比82.21%。我市现有具备HW17类危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的经营单位6家,核准综合利用处置规模约19.07万吨/年,其中1家经营单位停产,实际利用处置能力为13.77万吨/年,市内利用处置能力存在缺口。
2. HW18类危废产生量为17.6万吨/年,主要产废种类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飞灰,以市内处置为主,占比82.24%。我市现有HW18类危废处置单位1家,填埋处置能力为17.6万吨/年,处置能力满足我市HW18处置需求,但飞灰资源化利用能力空白。
3. HW22类危废总产生量为9.2万吨/年(其中固态及半固态1.3万吨;液态7.9万吨),主要产废种类为含铜污泥和含铜废液,主要废物代码为398-004-22和398-051-22(共约8.73万吨),以跨市为主,占比92.65%。我市现有具备HW22类危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的经营单位4家,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约10.8万吨/年(HW22液态类利用处置能力为8.1万吨/年),基本满足市内利用处置需求。
4. HW34类危险废物总产生量5.27万吨,基本为液态,主要废物代码为900-300-34(约3.8万吨),以跨市转移为主,占比97.04%。我市现有具备HW34类危废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的经营单位5家,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约4万吨/年(其中900-300-34利用处置能力约2.5万吨/年)。我市HW34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仍存在缺口。
5. HW49类危险废物总产生量4.41万吨,主要产废种类为废包装桶、废线%。我市经营单位现有HW49类危废综合利用处置单位12家,核准综合利用处置规模约为12.75万吨/年,因部分单位停产,实际利用处置能力约9.45万吨/年。我市HW49综合利用处置能力过剩。
总体上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基本已满足需求,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过剩,但个别种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够,市内利用处置率不高。具体表现为:表面处理废物(HW17)、废酸(HW34)综合利用处置能力不够;综合利用产业链精深加工水平不够;存在低水平和同质化竞争现象。
我市将逐步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管理,推动补强短板弱项,健全完善收运网络,避免行业同质化、低水平发展,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框总体匹配,建议社会资本投资着重关注以下内容:
(一)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先进的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提标升级,提高危险废物利用率;鼓励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和飞灰、废酸、表面处理废物等资源化综合利用能力空缺的综合利用项目落地;鼓励现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方式向资源化利用方式转变;原则上不鼓励新建废碱、其他废物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能力盈余的项目。
(二)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应立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并遵循就近转移原则;鼓励危险废物市内利用处置。
(三)鼓励现有收集单位与市内综合利用处置单位开展合作,充分运用信息化、物联网、智能监控等手段,实现危险废物的智能化收运和高值化利用,逐步优化危险废物管理延伸服务。
(四)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企业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鼓励企业根据自身的需求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固废处置专业委员会隶属于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是开展基础性、通用性、综合性标准化科研和服务的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
固废处置专委会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指导文件开展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建材行业标准化工作整体规划部署,组织制定和持续完善建材行业专业标准体系;秉承创新的服务模式和个性化订制服务理念,积极做出响应国家鼓励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的号召,为建材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标准技术支撑。目前,专委会负责中建材协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推广应用实施、创新技术成果转化、标准化科学研究、合格检测、评估认证、宣贯、培训和解释、提供技术资讯等工作。
科技成果评价对于推动科学技术创新、提高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提升公司和社会影响力、获取政策支持和经费资助、促进科研人员职业发展和技术交易等方面都具备极其重大作用。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科技奖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设立、在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奖励系列中,由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发起并具体承办的对全国范围的行业科学技术奖项,每年评审授奖一次,名副其实为国家级奖项,公信力与权威性亦是行业公认。